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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构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报送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8:11点击:

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国家、省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聘任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机构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提高站位、育人为本、强化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努力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各岗位的育人元素,明确各级各类岗位的育人责任和内容。

2.契合实际、指导创新、统筹发展。充分结合二级单位实际和特色,体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宗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统筹学科建设与学校发展。

3.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细化落实。制定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是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及校院二级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工作。所有职责须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并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例会研究通过。

二、报送内容

(一)机构职责

机构包括二级单位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本次报送二级单位职责和二级单位内设机构职责。

1.二级单位职责为本单位整体工作职责,体现全局性工作。

2.内设机构指《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机构设置与岗位编制方案》(徐医大委人字〔2021〕2号)中设置的二级单位科室和有行政发文的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等(附件1),内设机构职责为单位内部具体开展的工作职责,是二级单位职责的构成部分。

(二)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包括基本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职责,基本岗位职责见附件2,本次报送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二到十二级;管理岗位分五至九级;辅导员岗位同时参照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分初级、中级和高级,管理职务分六到九级。

2.具体职责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承担的任务制定,教师的具体岗位职责要体现其课堂教学和科研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标准见附件3;辅导员岗位职责由二级单位报送。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于11月17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书面材料(附件4)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科教楼237),电子版发送至(QQ)772673836。

联系人:李淋,电话:0516-83262659。

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