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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8:06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双肩挑”人员是主聘在管理岗位,兼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同时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数。申报“双肩挑”人员必须原为专任教师,评聘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担任校级领导、内设综合管理机构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岗位副职(六级)以上领导,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范围

本次“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工作面向校级领导岗位、内设综合管理机构领导岗位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领导岗位副职(六级)以上人员,其他领导岗位人员不得申报。专职党务领导岗位不含兼任,不含通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评审职称的副书记。

二级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的行政领导岗位, 一般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担任,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作为“双肩挑”人员。

三、核准备案程序

“双肩挑”人员的核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其中,省管干部申报“双肩挑”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内设综合管理机构领导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领导岗位副职(六级)以上人员申报“双肩挑",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四、工作要求

“双肩挑”人员数量不超过我校校级领导岗位、内设综合管理机构领导岗位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领导岗位总数的15%。本次可核准备案“双肩挑”人员数量不超过11个

请申报人员严格对照条件,切勿自行扩大。学校将重点考虑对学术和专业背景有较高要求的领导岗位,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最终申报人员。

核准备案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调整相关领导岗位类别,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变更书。核准备案通过的领导岗位为“双肩挑”,二级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有专业技术背景的行政领导岗位为“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其他领导岗位均为“管理”。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核准备案的人员填写附件表格,并于11月16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党政办公室(科教楼237),电子版发送至(QQ)772673836。

联系人:李淋,电话:0516-83262659。

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