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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开展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0:27点击: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院学科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提升学科管理水平,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研字﹝2020﹞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学科(后备)带头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二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卫生。

二、遴选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目标管理。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1. 具有带教学术型研究生经历的导师。

2. 遴选条件参照 《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

3. 遴选重点考察拟申报人过去五年对学科建设做出的成绩及未来对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

四、遴选程序

1.二级学科(后备)带头人遴选

(1)经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拟申报人向公共卫生学院提交《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和本人教学、科研等原始证明材料,学院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

(2)公共卫生学院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与一级学科带头人共同进行初选人员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初选结果签字盖章,连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和申报人教学、科研等原始证明材料一并递送至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若同一学科具有多个满足条件的候选人,初选结果应排序上报。

(3)学科建设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

(4)校党委常委会从候选名单中审定二级学科(后备)带头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为二级学科(后备)带头人颁发为期四年的聘任书,并签订学科建设任务书。

2.学科代理负责人推荐

按照现有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若该学科没有满足条件的学科(后备)带头人人选,公共卫生学院党政领导会同一级学科带头人组织会议讨论,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推荐学科代理负责人,或将该学科挂靠相近学科统筹建设,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五、 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对拟申报人员的年龄计算方式,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请表中关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及教学成果等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申报流程中涉及信息公示的,公示期为5天。

3.请拟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尽量不要改变《申报表》中的表格格式,如个别内容确需加页请保持申报书板式的完整性。

4.请拟申报人员申报时间及安排。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拟申报一级学科后备带头人、二级学科(后备)带头人或学科代理负责人,申请人应将《申报表》、《申报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于6月25日前递交至科研办公室(科技楼A235),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80815782@qq.com。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659。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