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班主任考核
实施细则
班主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辅导员队伍的有效补充,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公共卫生学院高度重视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科学选聘、严格考核,为选出一批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班主任,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徐医大委〔2017〕67号),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核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二、考核对象
公共卫生学院全体班主任
三、考核办法
(一)时间:9月中下旬进行考核,按学年计。
(二)指标:包括班委评议、辅导员(含副书记)评议、自我总结三项。
考核成绩=班委评议*50%+辅导员(含副书记)评议*20%+自我工作总结*30%。
班委评议:根据班主任工作要求完成情况和班主任其他日常工作表现,以学生的角度考察兼职班主任对工作职责的履行程度。
辅导员评议:根据班主任工作要求完成情况和班主任其他日常工作表现,以辅导员的角度,考察班主任对工作职业的履行程度。
自我工作总结:根据一学年的班主任工作,进行自我总结,撰写工作报告(1500字左右),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四、考核结果
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班主任需先进行申报。凡申报优秀班主任的老师除总结材料外还要进行3分钟的工作汇报。
五、本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