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徐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重要条件:
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10%(含10%),申请学生如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还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重要条件:
须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30%(含30%)。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31名。
四、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初审建议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评审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止日期)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复。
六、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文件名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628232557@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2026240783@qq.com
七、注意事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周三)14:00。
附件:
1. 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