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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4:59点击:

各学科、有关老师: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现将组织公共卫生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共卫生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4年7月15-16日(周二至周三)

三、考核地点及安排

考核组设组长1名,负责会议主持。

详见附件1:2023级中期考核分组

四、组织流程

1.考核申请和审核

7月15号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中期考核记录表,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并请导师审核。

2.考核材料准备

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下载《中期考核记录表》打印“评审专家人数+1”份,综述打印“评审专家人数”份,《中期考核评分表》打印5份。

3.中期考核结果录入

(1)《中期考核记录表》由学生自行找导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最后一页需要考核专家组成员签字,7月18日前交给班长后统一盖章;《中期考核记录表》、《中期考核评分表》纸质版完整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2)7月18日前通过系统扫描上传《中期考核评分表》、《中期考核记录表》(中期考核记录表专家签字页,即最后一页,要求:评语字迹工整,评价打分明确,结果勾选准确,专家签字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系统,并请导师审核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考核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

2. “限期改正”者,6个月后参加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复审。

3. 未通过者,延期毕业一年,同时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研究生中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