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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6:15点击: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及各临床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过程中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强化教学管理和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改革成果等。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系列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

2.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

3.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效果。

4.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项目相关成果以及获得过省重点以上教学课题立项的成果优先考虑。

5.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要求至少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各部门组织推荐申报,听取有关教师的评价与意见,经认真讨论后,写出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成果申报负责人到场进行汇报并答辩,最后由专家组择优遴选。结果报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

3.评审的基本原则: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接受校内外的监督。

四、其他事宜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表封面填写清楚)。

3.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1份。

(2)《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

(3)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系列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江苏高校品牌专业相关成果以及获得过省重点以上课题立项的成果将优先考虑。

请各教研室于2021年3月5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学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