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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7:59点击: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人才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总体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1)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3)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4)《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

(5)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6)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三、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4.我院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老师于12月28日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党政办公室(科教楼237),电子版发送至(QQ)772673836,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李淋,电话:0516-83262659。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推荐表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