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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09:57点击:

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明显增强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提高我校一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我校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校各部门,国家级一流、省级一流专业要重点动员相关专业教师参与申报,申报主要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密切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开展适应当前的教育教学研究。

(一)选题要针对性强。选题应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一流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推进学校、专业、课程三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对专业、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进行研究与实践,鼓励形成一批改革力度大,具有创新特点和实质性突破的教学成果。

(三)研究项目同专业发展的需求一致,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提倡跨教研室整合资源,分工协作,集中完成,并多发表有质量的论文。学校提倡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鼓励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积极带头申报。支持和鼓励项目主持人联合其他部门或学校进行项目申报,以促进合作与交流,多出成果。

(五)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所申报的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候,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高质量研究论文。重点课题原则上须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也可取得标志性成果(切实可行的教育教改且形成报告、建立规范或制度、获各类教学教育奖等)。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对正在主持省级、校级各类教改课题研究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均不得参加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本次专项课题与校教改课题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不可兼报。

二、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立项指南”。

三、申报程序

课题由各院部组织教师申请,由课题的责任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对课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审核与推荐,由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院领导审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立项建设。

1.课题申报人需填写和上交《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纸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

2.各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材料(不受理申报者个人送材料),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

3.材料上交时间:2020年9月5日前报送教学办,并同时将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谢谢合作。

联系人:蔡衡。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

2.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立项指南

3.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7月14日